董阏于法无赦
《韩非子》〔先秦〕
董阏于为上地守,行石邑山中,见涧深峭如墙,因问左右曰:“人尝有入此者乎?”对曰:“无有。”曰:“婴儿、痴聋、狂悖之人,尝有入此者乎?”对曰:“无有。”“牛马犬彘尝有入此者乎?”对曰:“无有。”董阏于喟然太息曰:“吾能治矣!使吾法之无赦,犹人涧之必死也,人则莫之犯也,何为不治!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董阏于担任上地的太守,有次他在石岩山中行走时,看见山沟极深,山崖陡得如同墙壁,于是问深涧附近居住的人:“有没有人曾经掉入山谷?”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又问:“婴儿、痴呆聋人、发疯的人,有没有曾经掉入山谷?”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又问:“牛马狗猪有没有曾经掉入山谷?”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董阏于感慨地长长叹了口气说:“我能治理这个地方了,让我制定的法令没有可以赦免的情况,就如同人们掉进山沟里必死无疑一样,那么就没有人敢触犯它,有什么不能治理的呢!”
注释
上地:上党的别名,在今山西境内。当时韩、赵、魏三家各有上地的一部分。
守:郡的长官。
简析
董阏于担任上地太守时,在巡视石邑山的过程中,观察到山涧极深且山崖陡峭。他询问身边的人,是否有人、婴儿、痴聋者、精神错乱者以及牛马狗猪等曾掉入此山涧,得到的回答都是没有。董阏于由此受到启发,感慨地说,如果他能制定法律并确保没有赦免的情况,就像人们掉进山涧必死无疑一样,那么就没有人敢触犯法律,治理地方就会变得容易。董阏于通过山涧的险峻比喻法律的严厉,强调了法律的威慑力。只有当法律具有足够的威慑力,让人们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,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。
精卫填海
《山海经·北山经》〔先秦〕
又北二百里,曰发鸠之山,其上多柘木,有鸟焉,其状如乌,文首,白喙,赤足,名曰:“精卫”,其鸣自詨。是炎帝之少女,名曰女娃。女娃游于东海,溺而不返,故为精卫,常衔西山之木石,以堙于东海。漳水出焉,东流注于河。
汝坟
诗经·国风·周南〔先秦〕
遵彼汝坟,伐其条枚。未见君子,惄如调饥。
遵彼汝坟,伐其条肄。既见君子,不我遐弃。
鲂鱼赪尾,王室如毁。虽则如毁,父母孔迩。
卿云歌
佚名〔先秦〕
卿云烂兮,糺缦缦兮。
日月光华,旦复旦兮。
明明上天,烂然星陈。
日月光华,弘于一人。
日月有常,星辰有行。
四时从经,万姓允诚。(从经 一作:顺经)
于予论乐,配天之灵。
迁于圣贤,莫不咸听。
鼚乎鼓之,轩乎舞之。
菁华已竭,褰裳去之。